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 杜正威)时间,12月12日清晨5点40分,温度-1℃,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大院里,提前约好的“小伙伴们”已经整装待发。天色未亮,车灯已明,30名执行干警分五组十台车辆从大门鱼贯而出,开启了今天又一轮“抓赖之行”。
早上6点,执行干警在做出发前的准备。
夜幕未揭,车灯已明。
6点30分,三组的执行干警到达平桥区农林路广信家园,被执行人张某富就住在这里。张某富系小包工头,雇佣的杨某在从事劳务中受伤,经法院判决,张某富应赔偿其各项损失47045.32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富未履行,执行立案后,张广富仍旧不履行,经查张广富有车有房,属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执行干警正在敲被执行人家门。
咚咚咚,“张某富在家吗?我们是平桥法院执行局法官。 ”敲门声连续了快10分钟,屋内才传来不耐烦的回应:“来啦、来啦。”开门的是张某富妻子,执行人员进入客厅时注意到卧室门紧闭。于是径直走向卧室,打开房门。“这不是张某富吗?”躲在卧室的张某富被抓了个正着。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
眼看没有退路,张某富只有跟着执行法官来到法院。因其有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被平桥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将被执行人押上警车。
这是今年来平桥区法院执行攻坚中的一个缩影。在执行行动中,平桥法院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在日常执行工作的基础上,经常性地开展凌晨执行、错时执行,最大限度的打击老赖。今后法院会继续坚持执行行动常态化,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压力,有效地震慑“老赖”,督促他们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被带回平桥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