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12月4日一大早,刚上班不久,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门前就出现了一位手持锦旗的当事人。“这面锦旗送给你们执行局,谢谢你们帮我拿回钱!”这位当事人一进门就激动地说道。
他是平桥法院最近执结的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秦某,申请执行人秦某与被执行人叶某之前在广东省合伙做啤酒批发生意,后经双方结算,叶某应支付秦某合伙应分得款项60000元,后叶某偿还15000元,再未支付,秦某将叶某起诉,经法院判决,叶某应支付秦某45000元。判决生效后,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叶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叶某拒不履行,依法决定将叶某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叶某仍旧采取躲避的态度。平桥法院执行干警告知叶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必须履行执行义务,才能从黑名单中除去,同时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有能力拒不履行,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一番努力后,叶某告诉执行干警,之前不懂法,不知道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性,他愿意积极履行,后叶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全部的执行款项和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后满怀感激,感谢法官秉公执法热情周到、感谢执行高效快速为民解忧,因此便有了开头赠送锦旗的一幕。
崭新的锦旗承载着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对该院执行干警的真挚谢意,更是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平桥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对拒绝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