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建厦)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融入到地方经济发展之中,坚持统一指挥与分散执行相结合,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深化执行警务化改革,挖掘内部潜力,凝聚攻坚合力,攥紧拳头,重拳出击,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76件,结案1550 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执行质效位居昌吉州法院系统前列。
争取党委领导和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阜康市委、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施意见》,在阜康市委政法委首次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上,议定《阜康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络员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行联动单位职责,为合力解决执行难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挖掘内部潜力,配足配强执行队伍。建立了四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设置执行长、执行员、法警、书记员1+1+1+1的比例配备。实时有效开展执行会战,集中清理硬案、“骨头案”。加强执行监督,将执行异议审查权转由审判监督庭行使。成立终本审查组,对终本案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得以执行。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对执行案件办理流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工作进行规范。
强化执行联动,形成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网络查控作用,累计实施网络查询查控冻结银行存款6700万元。率先会同公安机关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移送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43人次、下落不明的高档车辆9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力度,在全疆率先实行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与其基本信息一并公布,共曝光531人次,取得良好的曝光效果。会同金融财政等部门在融资信贷、工程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采取司法拘留15人,将涉嫌拒执犯罪2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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