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陈洁)去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在阜康市委坚强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审判执行质效和法院形象有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有新提高,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做到了重点工作有亮点,特色工作有创新。
该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已在5个社区和1个村民小组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共计接受法律咨询895余人次,处理矛盾纠纷80件。做法律宣讲5次,受教育群众达650余人。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30次,组织开展农牧民夜校30场,累计参与人数达1500余人。
创建法制广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争取阜康市委支持,在法院办公大楼前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建成了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的游园广场。建成了2个法治LED大屏、石雕、灯箱及景观树,营造舒适怡人的环境。利用LED大屏将法院工作动态、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及基本信息及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大屏滚动播放,打造城市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
恢复“13号牧民法庭”,由刑二庭负责每月13号到上户沟乡巡回办案。开展法治讲堂5次,巡回办案120余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当地百姓诉前化解纠纷9件,协助上户沟乡政府化解纠纷20余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是协调解决了小泉村1030户牧民诉农场主土地承包纠纷,得到了该乡党委、牧民和土地承包户的一致好评。
建立醉驾案件速裁机制。初步形成关于醉驾案件公、检、法7日速裁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实行当庭宣判制度,对简易刑事案件,能当庭宣判的切实当庭宣判,提高办案效率。共对56件刑事案件(其中危险驾驶罪54件,盗窃罪2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和支持,党办、政办联合下发《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创新工作机制,审执分离,规范执行行为;建立终本组,严格控制终本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开展“三星法官”、“执行标兵”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三星法官”12名,“执行标兵”7名,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创优争先的榜样。
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坚持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制度,举办“法官讲堂”5次,并与新疆大学法学院开展院校共建活动。共邀请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民法总则》、《公司法》等专题讲座4次,并参与法官专业会议研讨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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