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张玉珍)近日,黄平县检察院为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因素,促成陈某某盗窃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检察官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的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经审查查明2017年12月23日晚,陈某某窜至黄平县纸房乡街上被害人董某某家中,盗得现金2000元、棉衣、棉裤后逃离现场,后经群众扭送到黄平县公安局。
民警在讯问陈某某后得知其与丈夫张某某育有一女,2017年6月,陈某某因丈夫有外遇后与其分开,女儿随丈夫一起在杭州生活。陈某某因思女心切,想去杭州看女儿,但又没有路费,所以才铤而走险实施盗窃,加之天气寒冷身上衣着单薄,又盗得棉衣棉裤御寒。
承办检察官在对陈某某的供述查证属实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主动与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取得联系,为双方搭建和解平台。经过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的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某家属表示积极找钱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则表示犯罪嫌疑人确因生活所迫和筹集路费才实施盗窃,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基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黄平县检察院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陈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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