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马莉 许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案件质量、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泗洪县检察院与时俱进,丰富案件评查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在宿迁市院组织的季度案件评查中也获得了表扬和肯定。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早在2015年,该院就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时间节点、通报形式和整改办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在该院内网设置规范司法案件评查的“曝光台”,定期通报评查情况。
二是坚持每月纸质卷宗评查。该院坚持每月对上月所结案件进行抽查,抽查案件率达30%,全年共抽查纸质卷宗361件,所评查出的问题均在曝光台进行曝光,并由案管工作人员撰写评查通报发布在该院内网,提醒承办人整改。
三是开展检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评查活动。2017年1月以来,该院除采取部门评查员对各自部门的案件进行自查外,还要求检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由案管部门收集整理各个业务部门提交的卷宗,并随机抽取案件,根据数量情况分配给每位检委会委员2-3件,进行案件评查。截止目前,检委会委员共评查案件200余件。
四是依托案件监管平台软件。该院在平台系统每天抽取2-4个案件进行评查,采取自动评查和人工评查相结合,对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一核对评查项中的内容,生成评查报告并反馈给承办人。承办人通过及时掌握自己所办案件存在问题并进行认真分析后将整改措施反馈给案管部门,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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