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创新的历史——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侧记
习近平: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新疆阜康市法院:保险担保保障诉权实现

发布时间:2018-03-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建厦 摆华英)为有效解决当事人提供诉讼财产担保的经济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协调辖区内保险公司,建立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机制。目前,已有12起诉讼保全案件,采取了保险担保措施,担保标的105万元,保障了18名当事人诉权的顺利实现。

  该院保险担保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自行选择中国人民财产、太平洋财产等保险公司为担保机构,购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保单保函作为担保依据,承诺在申请人申请查封的财产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发生保全错误,保险公司财险赔偿能力强,且不向当事人追偿,无需当事人提供反担保,可以有效控制当事人诉讼保全的损失风险。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