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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4-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根据《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组成人员由院领导、各庭室长组成,主要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组织对本人或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组织对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协调、督促落实法官权益保障措施;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全方位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使法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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