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付立刚)在民主法治的当下,每一个合法的经营主体都应享有法律的保护。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要求,本着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抓组织保障,强化思想认识
为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织金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和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吃透精神,把握内涵,用于指导专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办公室,由侦监科科长任主任,具体统筹协调,确保各业务条线涉及保护企业和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责任到人,有效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抓打击监督,强化震慑效果
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高度重视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妨害企业正常经营、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刑事犯罪,同时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让破坏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受到应有的处罚,形成强烈的震慑力,有效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三年来,依法办理盗窃企业财产、金融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涉及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案28件34人,法院已判决28件34人。
抓座谈交流,强化风险意识
着力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通过座谈,倾听企业在营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联合相关部门构建和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发挥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对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活动进行分析研判,帮助排查风险、堵漏建制,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强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意识。据统计,近三年来参与“两长”座谈会的企业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已达100余人次。
抓舆论宣传,强化普法质效
工作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企业、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以网络媒体、报刊、微博、微信等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效果,进行法治教育,引导民众遵纪守法,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据统计,近三年来,开展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