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月改革动态(2018年10月16-10月31日)
一、改革总体部署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5年来,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勇于突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推广至全国,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作用。
习近平强调,面向未来,要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5年来,有关地方和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在多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成绩应予充分肯定。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大力度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要着眼解决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强化改革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继续狠抓制度创新,加快形成发展和竞争新优势。积累更多可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24日出席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周年座谈会并讲话。韩正表示,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有关地区和部门共同努力,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韩正强调,自贸试验区是国家的试验田,不是地方的自留地,要一切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进行探索和试验。自贸试验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要紧紧依靠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自贸试验区是“种苗圃”,不是“栽盆景”,要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是“首创性”的探索,不是简单优化程序,要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标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韩正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奋力开创自贸试验区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出席会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央有关部门、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省市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督查发现和企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确定建设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会议指出,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等对我国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一要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年底前修订完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明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内外资准入标准一致。二要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许可事项,明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审批。三要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在试点基础上明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年底前提出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的改革措施。四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抓紧研究提出继续降低企业税负和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办法。年底前全面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加强教育、医疗、公证、公章刻制等服务收费监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五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办法,坚决纠正执法随意、“一刀切”执法等现象。
会议指出,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更多有利于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会议决定,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由人民银行依法向专业机构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委托其按照市场化运作、防范风险原则,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自愿参与,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会议决定,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会议要求加强工程推进统筹协调,确保明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全过程,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生态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方案》明确,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方案》以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为基础,明确了海南自贸试验区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并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同时,结合海南特点,在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特色试点内容。
《方案》提出,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打好坚实基础。
《方案》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海南建设自贸试验区需要,及时向海南省下放相关管理权限,同时加强指导和服务。要以防控风险为底线,出台有关政策时,要深入论证、严格把关,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要落实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真正把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近年来,中国诚通集团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使其他所有制资本“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退得出”,推动了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了国企民企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中国诚通围绕“管资本”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自身资本配置的可流动、可交易和持续优化。一是以上市公司为主要载体实现核心业务混改。通过IPO、并购重组、控股权划转等方式,诚通集团共控股诚通发展、中储股份等7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2.7%。二是引入非公资本参与所出资企业的混改。旗下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大客户敞开大门,非公资本持股比例达29.79%。三是以投资基金方式实现与社会资本的融合发展。诚通发起设立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先后投资了一批标志性的混改项目。四是吸引外资参与国企混改。集团下属中储股份开展非公开发行工作,国际物流地产巨头普洛斯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5.45%。
诚通在混改中坚持发挥引资本对转机制的促进作用,着力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使企业激发出巨大活力。一是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让企业角色更为清晰。二是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在混改企业中探索员工持股,让骨干员工更具动力。三是突出聚焦主业,重点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的协同整合,让业务资源发挥合力。
近年来,中国物流通过混改资产总额增长近6倍,利润年均增长25%,国有股东、民营股东、管理团队股东同步受益;诚通国贸公司成立以来,净资产收益率连年保持在25%以上,2017年完成首轮增资扩股,将进一步进行资产证券化。
四、地方改革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将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突出转化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机制。
《方案》主要针对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共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
围绕奖励提名、奖励数量和对象,《方案》明确,拓宽提名渠道,在现行基础上将增加部分优秀学术组织、社会团体作为提名单位;严控奖励数量,省科学技术奖授奖总数每年原则上不超过300项;调整奖励对象,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学技术奖的提名。
围绕公示制度、信誉制度和专家管理,《方案》明确,将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和评审流程,对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候选人)、提名者及其评审专家实行全程公示;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提高入库专家条件设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定期淘汰,建立专家随机遴选机制,实行网络评审全盲管理。
围绕强化荣誉和加强引导,《方案》明确,将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原则,适当提高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配套奖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置科技奖项,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此次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船舶进出渔港签证、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其中,取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事项后,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云南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地本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并在《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行政许可等事项取消工作落实情况报省编办备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方法,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等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州(市)、县(市、区)的业务指导。
中国全民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