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众工作札记 | 执纪亮剑 一江碧水泽两地
仲秋的洈水碧波荡漾,杨柳依依。水面上,时而白鹭盘旋,时而蜻蜓点水。河堤两岸,来自湖南省澧县、湖北省松滋市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巡回穿梭……
两个县市一起开展联合巡查,换来了海晏河清,这源于一桩非法采砂案的查处。今年初,我们办理了一起异地纪委监委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2019年5月上旬,澧县火连坡镇澧淞村村支“两委”利用地处洈水上游的便利,私自采砂75.99吨用于村内公路的整修。接到举报的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执法人员赶往采砂现场,发现铁证“如山”。
洈水是松滋河的支流,坐落于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惠泽周边52万多亩农田,属长江流域保护范围。其日常管理由湖北省荆州市洈水工程管理局负责,水政监察执法指定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对非法采砂的澧淞村村委会给予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3799.5元,并处罚款45000元。
“村支‘两委’为了公事,采砂虽然不合法,但毕竟没有私心,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最多诫勉谈话。”
“这件事看似合理,却是非法采砂,如果‘轻描淡写’,就会起‘示范’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去年,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向湖南省纪委监委移送了该问题线索。澧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组成调查组承办此案。刚刚进入调查阶段,就迎来了各种观点的碰撞和交锋。
“为了整修眼前一条路,就伤害身后一条河,澧淞村村干部不顾生态环境保护,带头在河道里滥挖滥采,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必须重拳纠治,严肃问责。”县纪委书记获悉情况后,态度鲜明,并告诫我们办案人员,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在落实保护长江一江碧水面前不能有丝毫含糊,既需要行政执法、也需要监督执纪,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规范一域的效果。
3月中旬,村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原主任和村会计均被诫勉谈话。
“案件不可一查了之,必须做实‘后半篇文章’,共同保护好母亲河”。紧接着,我们积极对接松滋市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5月上旬,一场特殊的以案促改会在火连坡镇召开,会上,澧县水利局、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荆州市洈水工程管理局形成了洈水水域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发布了《关于对洈水非法采砂行为开展联合整治的公告》。目前,两地联合执法、携手治理逐步走向常态。非法采砂、乱倒乱排等现象悄无踪迹,一条停放在河边多年的僵尸船也被解体处理。
一江碧水泽两地。洈水开挖建成60多年后,两地从共建真正向共治、共享转变,监管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生态环境日渐变好。作为案件承办人,只有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把监督融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全过程,才能不断增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水平,让“保护一江碧水”的理念遍地开花,深入人心。(汪汝林 万传文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纪委监委)
中国法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