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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用典|车位被占很生气,暴力解决可不行!

发布时间:2022-07-0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车位被占,出口被堵,日常生活中特别常见,也着实让人气恼,有人一气之下就通过扎车胎、怒划车、泼垃圾、砸玻璃等冲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确实解气了,但是,因为你的一时冲动,已然触犯了法律,你说值不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占用他人车位,《民法典》中这样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暴力冲动不可取,搭上自己不划算!那遇到这样的糟心事该怎么解决呢?

  对于小区车位的购买人或租赁使用人来说,在发现车位被他人占用时,应首先联系违停车主协商挪车事宜,或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居委会协调解决。

  如果长时间联系不上违停车主,车位的购买人或租赁使用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违停车主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了车位购买人或租赁使用人为停车位所支付的相应费用后,就有义务保证其所提供的车位能够达到停车要求,否则,物业公司将涉嫌违约。车位的购买人或租赁使用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遇到车位被占、出入口被堵让人烦心,但无论如何,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一旦冲动行事,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违规停车,侵占他人车位的也要注意,你的不道德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权利,也有可能堵住了他人的救命通道!总之,切莫误人,亦莫误己!

  (作者:杨刚 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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