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会问,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罚金是什么?可以不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那罚金可以不交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
案件详情
2015年7月,丁某明知盐制品为专卖品且在没有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广告,联系到河北沧州一包装袋印刷窝点,将包装袋装样品寄给厂家,印刷带有“吉盐”商标标识的包装袋若干。丁某从中获利7000元。
2016年12月,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丁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品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丁某服刑后,并未依法缴纳罚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出狱后未留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通过调查了解到丁某的现居住地,遂驱车300余公里前往当地社区进行进一步核实,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约见了丁某并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丁某当即表示缴纳罚金。
罚金作为一种附加刑的存在,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服刑人员被判罚金,应当积极履行,千万不可大意不交。
(作者:杨蕾 作者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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