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某欠我的货款不还但是没有打欠条,可以立案吗?……”近日,张某来到喀什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王某向张某购买各类装修材料,货款一直未付,且因双方以前有过合作,王某未向张某出具欠条。张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今年年初,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
案情:
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时,被告王某态度含糊,称其没有给原告打欠条,原告也没有其他证据材料。
原告张某当场播放通话录音以证明双方对于欠款的金额进行过核对。
被告王某又称,电话里的金额是原告自己说的,说的话长他没有听清楚。
承办法官郑重告知被告,对于录音的真实性法庭予以认可,录音里原告对于欠款的时间以及欠款原因、金额都说的很清楚,被告当时的态度表示认可,整段录音聊天过程时长8分钟,被告全程都未提出异议,并承诺尽快付款,已经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事实。
随后,被告王某也表示对该录音证据认可。
法官随即从双方多年友好的合作关系出发,结合诚信原则向被告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付款时限。
法官提示:
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时,被告王某态度含糊,称其没有给原告打欠条,原告也没有其他证据材料。原告张某当场播放通话录音以证明双方对于欠款的金额进行过核对。被告王某又称,电话里的金额是原告自己说的,说的话长他没有听清楚。承办法官郑重告知被告,对于录音的真实性法庭予以认可,录音里原告对于欠款的时间以及欠款原因、金额都说的很清楚,被告当时的态度表示认可,整段录音聊天过程时长8分钟,被告全程都未提出异议,并承诺尽快付款,已经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事实。随后,被告王某也表示对该录音证据认可。法官随即从双方多年友好的合作关系出发,结合诚信原则向被告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付款时限。
(王春仙 刘玲)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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